郑商所调整春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等
郑商所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春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8年2月13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8年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正常水平。
网友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股友91h15356x3
2018-02-06 16:51:05
东北证券不配叫东北证券,一点东北男儿的血性都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