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交易规则
2019年09月24日 09:50
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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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市时间

  苯乙烯期货自2019年9月26日(周四)起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2、交割单位

  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5吨。

  3、苯乙烯交割质量规定

  4、交割资质

  对于苯乙烯合约,不具备苯乙烯生产、经营或使用资质的单位客户持仓在滚动交割、一次性交割流程下被配对的,交易所在交收日闭市后对其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配对双方均为不得交割的客户,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

  5、交割结算价

  苯乙烯采用一次性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交割月最后十个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若交割月不足十个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6、持仓限额

  一般月份(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见下表:(单位:手)

  自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期间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见下表,交割月份个人客户持仓限额为0:(单位:手)

  7、交割业务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 苯乙烯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

  ② 取样及检验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由交易所制定并公布;

  ③ 仓储费收取标准为1.6元/吨·天;无损耗费。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责任编辑:DF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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